|《龚郎子讨亲》属于典型的羌族花灯戏,是汶川地区羌族青年追求幸福生活的真实写照。
经典羌戏《龚郎子讨亲》以民间花灯戏的经典形式展现,以青年男女龚郎子、苏二姐的婚恋(讨亲)挫折为基本情节线,从择婿掂量、比武招亲到隆重婚仪,剧情简单,特点鲜明。该剧审美感受体现为美轮美奂、质朴清新、刚健有力。
从羌族民俗风情的繁复展示、羌民族服装首饰的绚丽、羌乐唱腔音乐的清脆悦耳等角度来说是美轮美奂。从表现的羌民族外在生活内容到内在精神风貌,都显得质朴清新。健朗强悍的生命力在粗犷的节庆活动、比武招亲等竞技活动中展露无遗,对歌、爱情竞争、比武招亲等对爱与美的追求既朴素又炙热强烈,农耕狩猎文化中勤劳善良的品格追求,成为爱情中的坚贞价值标准,价值观朴素执著,美学风格刚健有力。
|羌戏《龚郎子讨亲》谱写出了一段艰难曲折而又委婉动人的爱情故事,充满着原始淳朴的羌族风情,现已被列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全剧表演自然大方,不虚饰造作,具有强烈的现场感染力。集市、火塘、羌楼等场景直接来自于羌民族的生活现实,亲切、亲民、自然朴素,甚至锄地等劳动内容直接进入舞台,更是凸显艺术来源于生活的密切关联,让观众获得高强度的认同感和代入感。
该剧还呈现出从节庆体向文旅体的转换、从室外戏向室内戏的转换新动向,对在新的时代背景和新的技术条件下的艺术发展做出了有益探索。
节庆体是给自己演的戏,这也是花灯戏的起源。节庆乃为自己参与的民众狂欢节,内容主体上载歌载舞,强调参与性。文旅体则为给外来者演的戏,突出展示异域性,对民俗风情、非遗资源的大幅融入,具有世界之窗式的集锦荟萃性质。
|《龚郎子讨亲》中沿用了羌族祭祀活动中妇女的“跳花伞”、男子的“麻龙舞”等民俗元素,结合具有浓郁羌族风格的音乐节奏和释比唱经、羌族祭山会等民俗活动,既展示出了羌族的特色民俗及丰富的文化,同时也歌颂了一段美好的羌族爱情。
羌族妇女的“跳花伞”、男子的“麻龙舞”等民俗元素,释比唱经、羌族祭山会等民俗活动,扭棍、摔跤、推杆、磨秋等羌族特有的游戏竞技活动,省级非遗项目“苏布士”(祭山会)、“羌族推杆”和州级非遗项目“释比唱经”“挂红习俗”“白石信仰”“婚礼十二歌”以及大量县级非遗项目悉数融入《龚郎子讨亲》。
本戏对各种非遗的融入自然巧妙,与剧情发展有机结合,不显生硬。
当然,文旅体的本质属性在于毕竟其性质有广告植入、片段连缀之嫌,这就会存在戏的主体性与非遗主体性之间的竞争性甚至可能是抵牾性。文旅体的发展动力来自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需求,而非戏剧本身的内生发展动力。这是一种外加的发展驱动,文旅体并不追求艺术的深刻,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是老套路,因此往往会存在内容花哨堆砌、精神内涵平面化。
因此,在借力于文旅体的强劲东风驱动时,如何将功利性需求与艺术的内涵有机融合并相得益彰,这是一个新的课题。对此,《龚郎子讨亲》提供了新的探索经验。
第四幕 佳偶天成|有情人终成眷属。按照羌族民俗,婚礼花夜之时,母女及闺蜜们互诉衷肠,并以哭嫁之歌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情,也饱含着对未来生活的真切向往。
载歌载舞,加以简单情节,生活内容丰富,精神内涵朴素亲民,从多方面来看,《龚郎子讨亲》已经达到了花灯戏原有发展框架中的天花板。但天花板意味着发展的极限,对其发展思考就意味着需要如何突破原有设计框架,这就面临如何突破小戏的定位、如何突破小戏发展的天花板。
不少大戏都是从小戏发展而来的,这有例可循,《龚郎子讨亲》所代表的文旅体的花灯小戏发展的前景,就需要思考进入大戏的境界与规模的可能性。事实上,该剧已借助于文旅体的东风装入大量非遗项目内容,推动了内容的繁复绚丽,已对原有花灯小戏的内容和规模实现了大幅度突破。如何在剧情内容和内在艺术精神内涵探索上升级,使其与大量非遗资源相匹配,不致给人以豪华的“外包装”嫌疑,则是值得期待的下一步。
此外,该剧也引发民间节庆花灯戏的广场性向室内戏剧的剧场性转换中的新问题。
一者,羌族年的祭山、跳莎朗舞基本特征在于狂欢性和群体参与性,如同跳锅庄,人群可以随时扩大参与。二者,“跳花伞”“麻龙舞”粗犷豪放的步伐、大幅度的动作,推杆、打磨秋具有竞技性的大幅度动作、腾飞高度,这些在剧场内不得不变为小碎步,竞技实战的发力被改变为表演性质,不免有被驯服的野性之感。
民间的粗放的自娱自乐性质的花灯戏进入室内化,必然面临精致化小巧化的改造。对这些发展中的问题进行探索,也是打开艺术发展新空间的必由之路。
本文作者|白浩,四川师范大学三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秘书长。